一、主要内容

本公告旨在规范TIR公约在中国的具体实施操作,主要内容包括:
1.适用对象明确
允许与我国签有汽车运输协定的国家的承运人及车辆,在符合协定前提下开展TIR运输。
2.运输车辆资质
规定从事TIR运输的车辆原则上需取得《海关加封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》,并明确了其有效期规则。
3.报关申报路径
在口岸报关,使用“单一窗口”标准进口/出口报关单模块;在内陆目的地/启运地报关,使用专门的“TIR运输报关单”模块,并规定了运输工具名称与航次号的特定填写规则(关联TIR单证号)。
4.特殊货物监管
明确了TIR运输保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报关,以及跨境电商商品以不同模式(清单/报关单)出口时的具体申报要求。
5.现场交验证件
TIR运输车辆抵达海关监管区后,需向海关交验TIR证及《车辆批准证明书》(如适用)。
6.实施与废止
公告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,并取代此前两项相关公告(2018年第42号、2019年第41号)。
二、意义与影响
本公告的发布,不仅系统构建了TIR运输在中国的标准化操作框架,更将对跨境物流、贸易便利化及区域互联互通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。
1. 提升通关效率,降低物流成本
通过明确内陆清关程序、统一数字化申报入口,公告将大幅减少货物在边境口岸的等待与处理时间,实现通关流程的提速与简化。标准化的操作有助于企业降低合规与运营成本,从而提升我国国际公路运输通道的整体竞争力。
2. 深化“单一窗口”应用,驱动贸易数字化
将TIR运输的全场景申报深度整合至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,是推动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步骤。这一举措强化了数据协同与监管效能,为我国智慧海关建设提供了重要实践。
3. 支持贸易新业态,拓展外贸发展空间
专门为跨境电商、保税货物等新兴贸易模式“量身定制”TIR申报规则,体现了监管政策的前瞻性与适应性。这将有力支持跨境电商等业态利用国际公路运输网络开拓市场,特别是拓展“一带一路”沿线贸易,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4. 促进规则对接,强化国际物流通道建设
公告推动TIR公约与中国现有海关规则及双边运输协定的深度融合,增强了国际规则的兼容性与可操作性。此举将显著促进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的国际公路运输便利化,巩固和拓展连接欧亚的陆路物流大动脉,服务于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。
本公告不仅是TIR公约在中国落地的技术性细则,更是一份推动贸易便利化、支持跨境物流与新业态发展、深化“一带一路”互联互通的重要政策文件。它的实施预计将显著提升国际公路运输的效率与可靠性,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。
来源:中国海关总署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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